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, 可变利益实体或协议控制,即俗称的“VIE架构”。 VIE架构是指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运营实体相分离,境外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,使该运营实体成为上市实体的可变利益实体。 如何搭建VIE架构? (可以的话,尽可能搭建多层结构,让金字塔更高,以下参考了多家企业构建总结出的标准搭建法) (1)设立**级权益主体。如BVI公司,由公司创始股东设立。 (2)设立海外*二级权益主体。如开曼公司,由BVI公司及VC、PE及公众股东共同设立,并且作为上市主体。 (VC: venture capital/ PE: private equity 即风险投资) (3)设立*三级权益主体。为中国香港壳公司,其海外*二级权益主体将持有中国香港壳公司**的股份。(由于大陆和中国香港之间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规定,对中国香港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符合规定的股息所得可以按5%的税率来征收预提所得税,而国内预提所得税为10%) (4) 设立境内外商独资公司WFOE。由中国香港壳公司设立。 (WFOE: 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, 就是境内外商独资公司) WFOE 与运营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,实现其完全控制。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北京登尼特热线